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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局积极探索出口木制品及家具检验检疫监管模式
2008年08月15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的检验监管工作,确保进出口木制品及家具产品的质量安全,南平局结合进出口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及辖区实际,根据《福建局进出口竹木藤柳家具及其制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总局45号令和《出口工业产品分类管理办法》,全面建立“动态分类+疫情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日常监督检验”的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一是进一步落实重点环节的控制措施,强化原辅料采购和使用管理等环节的监控力度;二是建立原辅料供应商备案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合格评价,指导使用企业对其产品适时进行抽查验证,及时掌握原辅料的质量状况;三是建立企业巡查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后续监管,提高质量安全应急处理能力;四是建立质量诚信体系,鼓励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把企业诚信与分类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并在动态管理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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