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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国检局结合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稳步推进“全备案全申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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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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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从4月1日起,在福州局辖区启动实施“出口企业全备案、进口产品全申报”制度,待积累经验、时机成熟后,在全局辖区分期、分片、分层、分步推广。二是总结交流本局系统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到宁波、深圳等直属局学习调研,借鉴成功经验。三是完善与海关、外经贸、质监、港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全面掌握辖区货物进出口情况。四是积极探索非法检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方式,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对国内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情况和消费者对进口商品质量的反应,有针对性地采取检验监管措施。五是加强与媒体的协作,争取地方政府、企业等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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