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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出口竹木藤柳草制品多次被国外通报检出活虫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甚至被暂停进口,其中2006年美国通报福建一批出口玉米稻草人中检出金龟子活虫,2007年欧盟两次通报福建出口的木制躺椅和儿童木凳存在机械安全问题。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对出口竹木藤草制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在4月1日以后未经注册登记企业生产的竹木藤草制品原则上不得出口,特殊企业可延长至7月1日前进行注册登记。
为切实解决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问题,福建国检局将出口竹木藤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工作纳入今年3-10月部分重点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于3月18-21日对辖区12家出口竹木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一次调研,产品覆盖家具、工艺品、与食品接触材料等主要出口品种,发现四个突出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对注册登记工作的紧迫感、严肃性认识不足,存在观望情绪。特别是一些企业错误理解该规定是质检总局为避免出口贸易剧烈波动而采取的过渡政策,认为注册登记要求统一推迟到7月1日,所以迟迟不提交注册登记申请。二是一些企业为申请注册登记准备的质量体系管理文件,特别是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关键环节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过于空泛,不能做到“写我所做,做我所写”,对员工实际操作没有指导意义和约束力,有应付了事之嫌。三是一些企业对本厂内各加工环节的控制措施基本到位,但对收购的木胚、竹胚等半成品的质量缺乏有效控制,造成成品的安全质量存在隐患。四是很多企业反映去年以来因原材料、人工、运输成本大幅上涨,出口退税减少,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上升,造成出口利润大大缩减。因此,注册登记和专项整治提出的加强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有毒有害物质抽查检验的要求,对企业的生产成本控制压力比较大。
针对以上问题,福建国检局采取四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宣传,仅在莆田地区就召集72家竹木草制品出口企业举办政策宣贯会,帮助企业树立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二是对在有效期限内未提出注册登记申请,或虽提出申请,但书面审核不合格的出口企业,暂停受理其产品出口报检;三是对于在建立体系方面有困难的企业,建议其请商检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四是分析辖区主要出口产品的工艺特点,确定重点抽检项目,适当控制企业检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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