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电子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系统)是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务院的指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为全面推进“大通关”建设而开发的信息化监督管理系统。电子监管作为中国电子检验检疫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检疫部门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履行把关服务职责,贯彻实施国家扩大出口战略,实现“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目标的重要举措。
电子监管系统将实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的重大转变,它将检验检疫工作前推到出口产品的生产环节,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企业生产加工过程、实验室检测、产品质量控制等生产管理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实时地获取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控制的动态信息,达到检验检疫部门有效监管、快速放行的目的。电子监管采用基于公共平台的设计思想,因而适用于各种产品、各类企业和不同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包括现行的各种模式以及检验前移的全过程监管模式)。
电子监管包括数据监管和视频监控两种方式。出口货物以数据监管以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同时申请实行视频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