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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欧盟REACH法规和EuPs指令背景介绍
当前,出口欧盟的工业品面临着两个最具有代表性的技术壁垒的深远挑战,一是涉及几乎所有含化学物质工业品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即REACH法规),该法规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二是涉及几乎所有用能产品的《为规定用能产品的生态设计要求建立框架》的2005/32/EC号指令(即EuPs指令),该指令也已于2007年8月11日前转化为欧盟各成员国法律法规并生效。
(一)REACH法规背景介绍
REACH法规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一项法规,其实质是将化学品安全信息举证的责任完全转移到企业方,并主张“没有数据就没有市场”。 2008年6月1日至11月30日该法规进入分阶段物质的预注册阶段,法规实施后的3至11年内,要求对出口到欧盟市场上的化工产品和其下游含有化学物质的纺织、轻工、机电、制药等制成品实施统一管理,即当生产或进口化学品每年超过1吨时,生产者必须在欧盟注册。目前,涉及注册的物质约3万种。
(二)EuPs指令背景介绍
EuPs指令要求用能产品在设计阶段就充分考虑原材料获取和选用、制造、运输和配送、使用和产品寿终后的回收、再利用、再循环及处置等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能源、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在用能产品投放市场前,制造商应对其与适用实施措施的符合性进行合格评定、声明并加施标识。该指令适用于除交通工具外的所有用能产品,使用的能源包括电力、化石燃料和再生能源在内的各种能源。需要评估的环境因素参数包括总能耗、总用水、总耗材、向大气、土壤和水体的污染及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这两个技术措施的立法目的均在于保护环境、保障人类生命健康,最终实现人类活动与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反映了欧盟从根本上改善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的基本思路,符合社会发展趋势。但是,就目前我省、我国乃至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工业品生产水平而言,无疑客观上设置了严格的技术壁垒,必须认真加以应对。
二、两种技术措施实施对福建产业影响预估
欧盟REACH法规和EuPs指令对我省出口产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企业经营生产成本增加、出口市场准入门槛提高以及后续技术法规防范难度加大等三方面。具体讲:一是直接冲击相关产业及其下游相关产品。REACH法规直接涉及化工、机电、轻纺等我省出口欧盟的主要商品,由此使输欧化学品及下游产品面临注册、评估、授权的问题,预计增加企业出口成本5%以上。EuPs指令直接冲击我省第一大出口迅猛的机电产品,2006年,福建输欧机电产品占全省出口机电产品的20%左右,出口额约36亿美元,该指令的实施预计将影响我省1000多家机电出口企业。二是导致从欧盟进口产品成本增加。欧盟系我省企业生产原料主要进口地区之一,2006年,我省自欧盟进口商品到19.56亿美元,比增13.85%,REACH法规实施后,欧盟相关机电、化学品生产商或出口商企业同样将进行产品的注册评估,其必然会将高额的注册、评估等费用计入产品成本。据估测,从欧盟进口化学品的成本将普遍提高6%以上。三是REACH法规覆盖面广,操作程序繁琐,技术要求高,时间长。从覆盖面角度,该法规涉及注册化学物质约3万余种,据保守估计,届时我国至少将会有730多种出口欧盟的化学品面临注册、评估、许可等考验,涉及法规的机电、轻纺等下游产品更是无法统计;从操作层面,该法规规定了严格且烦琐的注册、评估及许可程序,出口企业必须经过预注册、论坛协商、全面的化学、生物项目检测等环节方能进入评估、许可阶段,其耗时可能长达数年。四是防范欧盟后续技术壁垒难度加大。REACH法规、EuPs指令等相关法规实施后,欧盟能够根据产品物质成分注册信息和各国与欧盟贸易的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相关产品的后续实施措施,使今后防范技术壁垒的难度加大。例如欧盟2007年1月16日正式实施的2005/84/EC指令要求,邻苯二甲酸酯将被禁止在可放入口中的玩具和儿童用品中使用,2007年以来,辖区共有6批塑料玩具因被检出邻苯二甲酸酯遭遇欧盟通报。
三、福建国检局应对工作介绍
应对REACH法规和EuPs指令是福建国检局近两年履行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和实施我国技术贸易措施职责、主动创新工作机制,服务外贸发展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建立了务实高效的应对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一协调。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的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局范围内的应对工作;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形成上下协调的应对体系。二是强化信息收集,明确分工。以福建局WTO/TBT各专业小组为应对技术研究框架,召集化学、机电、检测、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收集、翻译与整理,做到需求收集、技术分析、检测保障各环节相互紧密配合。三是强化内外联系,高效应对。我局与国家质检总局和本系统各专家成员单位建立了多方面的咨询、交流平台,同时,与辖区内的主要进出口企业建立了沟通反馈渠道,开办了企业版信息专刊、建立了网上论坛等。四是制订总体规划,逐步应对。我局根据欧盟法规、指令阶段性实施的特点,用好缓冲期,在应对规划上做到层次清晰,既避免超前应对,影响辖区企业正常出口,又避免不作为带来应对工作整体行滞后的现象。
(二)开展了广泛性宣传培训服务活动。通过前两年的RoHS应对工作,福建国检局与省外经贸厅、省经贸委等部门已形成的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的国外技术壁垒应对机制。一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部署,先后两次对辖区共计70余家大中型出口企业进行摸底调查,通过应对风险的评估,拟定重点企业清单和指导计划,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辖区应对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与外经贸厅合作,编写印制了应对欧盟REACH法规和EuPs指令培训教材1000多份,全面系统地介绍两个技术法规的主要内容和应对方法,免费向企业发放。三是会同外经贸厅在今年3月、6月先后举办应对REACH和EuPs培训班,邀请专家教师来榕授课,全省总计300余家企业免费参与培训。四是会同外经贸厅对福清18家企业进行有关应对REACH法规工作的实地宣传调研,对企业应对工作进行了动员和现场指导。
(三)加强技术储备和实验室建设。一是有效整合实验室资源,建立化学品安全检测实验室。对福建局技术中心工矿检测所下设的林产化工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福建包装及材料检测中心实验室(区域性中心实验室)和食品检测所下设的微生物实验室进行有效整合,成立了化学品安全检测实验室。目前该实验室已就““总局化学品分类与标签实验室”向总局提交申请。二是加大投入,增强实验室检测实力。为有效应对欧盟RoHS指令、REACH法规和EuPs指令等国外技术壁垒,近年来我局加强了检测设备投入,共斥资1000万元购买检测设备,目前气相质谱联用仪、X射线荧光光谱仪等一批先进设备已相继到货并投入使用,我局实验室检测能力大幅增强。三是专人负责,强化应对技术储备。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欧盟法规执行情况和标准要求、欧盟新的指南文件通报等技术信息。
(四)积极探索应对工作模式和流程。一是结合我省出口工业品特点,编写《鞋类、服装行业应对REACH法规工作流程》。该流程得到总局有关专家的一致认可,并作为参考模版,用于总局编写其他相关行业指导文件。二是福建国检局已完成了前期应对工作,现根据质检总局统一部署,由检验检疫协会牵头,着手建立“政府引导、行业协会搭台、推荐代理机构运作”的应对工作模式并开展前期筹备运行。
四、当前应对REACH法规工作形势及有关建议。
(一)当前应对REACH法规工作形势及存在问题。
1、预注册在即,应对形势日趋紧迫。
根据欧盟法规,2008年6月1日至11月30日是REACH法规的分阶段物质预注册阶段,即现存化学物质年产量或进口量大等于1公吨的生产企业,须于该段时间内,通过其欧盟进口商或其委托的“唯一代表”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预先注册。办理预先注册的生产商可根据化学物质的年产量或进口量及特性,押后注册限期至2010年11月30日、2013年5月31日或2018年5月31日,未办理预注册的生产商将不得延长注册期限。也就是说,从2009年开始,未在指定时间内办理预注册的生产商将可能因REACH法规限制或禁止出口欧盟国家。
2、企业持观望态度,宣传引导亟待加强。
一年来,尽管福建国检局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开展了大量面向企业的宣传、培训及引导工作,但由于REACH法规复杂、应对成本高、涉及企业太多,企业规模、素质良莠不齐等多方面原因,我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自主应对工作仍然呈现反应迟缓,消极观望状况。从三部门福清调研情况,冠捷、明达等大型企业已由总部及欧洲分公司开展法规的应对准备工作,但中小企业中仅40%的企业知道REACH法规,且没有一家企业进入应对实质性操作阶段。一是中小企业自身技术能力有限,对产品化学物质分类定性以及数量测算工作难以自主进行;二是担心高昂的注册成本超过企业可承担范围,联合注册工作缺少有效引导。
3、应对工作烦琐艰巨,多部门协作机制应尽早建立。
REACH法规涉及企业数量之多,商品覆盖面之广、应对工作要求之高是前所未有的,因此仅凭一部门之力难以完成,需要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共同协作努力,以形成应对合力。
(二)当前REACH法规应对工作建议
1、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快应对引导工作步伐。
目前,离欧盟预注册仅剩半年时间,尽管预注册程序较为简单,但出口企业仍面临化学物质细分、出口数量测算、欧盟代理注册企业等大量烦琐的前期准备工作。为保证出口企业及时、准确完成预注册工作,建议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面向企业推荐或指定若干代理注册机构,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中介搭台作用和利用社会实验室的检测资源,加快我省出口企业应对步伐。
国家质检总局于2006年即着手企业欧盟注册服务研究,成立了“中国检验检疫REACH解决中心”和驻欧州代理公司,该中心可为企业注册提供物质清单分析、检测数据共享、代理企业注册及联合注册等一站式服务。
目前,福建检验检疫协会已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政府引导、行业协会搭台、推荐代理机构运作”的应对工作模式,与该中心建立合作关系,福建国检局技术中心化学品安全检测实验室为拟注册企业提供化学物质检测分析等服务。两单位均可作为推荐代理机构的备选对象。
3、继续强化宣传培训,针对出口企业充分摸底调研。
一是建议由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分片区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宣传培训工作。二是建议完善网络信息化建设,尽快开辟网络答疑服务。三是建议各行业协会积极配合开展辖区大宗出口产品及企业的摸底调研。
4、充分整合省内检测实验室,加快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投入。
REACH法规规定了化学品的42种检测方法,用来评估化学品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比较全面地覆盖了化学品在生态毒理性和毒性等方面的指标。而且, 所有需要注册的化学物质的试验数据必须符合欧盟GLP(Good Laboratory Plant良好实验室规范)标准。这给我省出口企业获取有效的检测数据加大了难度。省内实验室应加快检测能力建设步伐,由主管部门牵头,积极开展资源整合,力争通过欧盟GLP审核,为辖区企业提供物质检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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