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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检验检疫部门和福清市政府共同推进下,福清市食品农产品源头区域化管理工作进展良好。一是成立福清市农产品源头区域化管理及良好农业规范推行工作领导小组,由福清检验检疫局、福清市农业局、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福清市财政局、龙田镇政府、福清市鳗业协会等11个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区域办公室,并制定了《福清市农产品源头区域化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措施。二是招聘区域办公室人员,加强专职协管员业务素质的管理、考核,福清市财政每年补助20万元,期限暂定3年。三是加快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选择福清市白鸽山垦区、过桥山垦区作为推行区域化管理示范点,两个垦区养殖场面积已达10247亩,其中虾、罗非鱼养殖面积分别为5712亩和453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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