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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检局针对进出口动植物实施四种检验监管新模式
2008年02月02日
 
一是出口饲料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制定《出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管要求》,将辖区出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宠物食品、饵料用水产品生产企业等全部纳入注册登记管理。其中对出口饵料鱼创新实施“四加强、七统一”模式,即加强注册登记管理、检疫监管放行、安全卫生监控、加工过程监管,统一出口品种、捕捞海域、原料验收标准、箱外标识内容、冷库管理、生产加工运输过程安全卫生控制、饵料鱼生产加工过程的生产记录、合同/信用证和厂检单中警示语内容,堵塞以饵料名义出口食用水产品的监管漏洞。 二是出口竹木藤柳草制品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制定《出境竹木藤柳草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登记管理要求》,结合专项整治在辖区率先试行,为2008年4月起出口农产品企业全面实施注册登记制度做好准备,缓解了检验检疫监管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 三是出口芦柑果园注册登记新模式。针对永春县芦柑以农户分散种植为主的现状,指导外贸公司按照出口果园注册管理规范,对个体芦柑种植户统一实施质量安全管理、连片申请注册,既符合当地自然条件实际,又满足了质检总局对注册果园的面积要求,还有利于对分散果园统一实施种植管理、疫情疫病防治和农残控制。目前,永春县已有70个、5.3万余亩果园通过考核获得出口注册资格。 四是台湾进境甲鱼卵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在风险分析基础上,研究出台《对台贸易进境种用甲鱼卵检验检疫监管方案》并获质检总局认可。对从台湾引进的种用甲鱼卵,经实验室检验检疫合格的,省去常规的定期隔离程序,直接放行到养殖场进行孵化和养殖观察,直到甲鱼卵全部孵化,养殖场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反馈,检验检疫机构定期跟踪养殖后续情况。2007年,辖区检验检疫从台湾输入种用甲鱼卵同比分别增长5.2倍和5.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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