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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局辖区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集体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2008年03月28日
 


    自2005年3月1日《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福建局辖区先后有51家企业取得了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几年来,特别是2007年上半年的清理规范,福建局通过逐步提高企业准入门槛,加强日常监管,规范除害处理操作,要求正确加施IPPC标识,加强处理与使用核销管理,开展对企业的清理整顿,与厦门局加强协作,加大口岸查验和违规打击等措施,有效提升了木质包装除害处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保障了货物的正常出口和顺利通关。但是由于一些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仍较淡薄、个别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尚不能有效运转,行业间缺少自律和监督制约等情况,致使出境木质包装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
    为强化企业质量主体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使权责进一步明确、统一,2008月3月12日下午,福建局辖区51家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分别与所在辖区检验检疫机构签署了《质量安全承诺书》。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承诺将认真履行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和标识加施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不违规操作、不弄虚作假若,被查实确因弄虚作假、不诚信导致被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外相应机构发现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或标识加施问题,愿承担“一次违规,终生出局”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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