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宠物食品定义
按照加拿大动物健康法案规定,宠物食品指饲喂动物宠物(不包括家畜)的食品,包括:
(一)咬胶类
包括生皮制宠物咬胶、干燥猪耳、干燥牛耳、牛蹄、牛鞭
(二)工业制宠物食品
包括罐装或袋装(湿)宠物食品、膨化或粗磨(干)宠物食品、零食(如干燥鸡肉干)
二、总体要求
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FIA)考虑向加拿大出口宠物食品的国家有关动物疫病控制情况、宠物食品的特性和风险因素,决定能否进口和进口条件。
三、加拿大从中国进口宠物食品的卫生要求
(一)生皮制宠物咬胶、干燥猪耳、猪尾和干燥牛耳类产品需满足以下条件:
-干燥、去油脂、去毛发、无血液和排泄物污染;
-粉碎或者单片;
-终产品有包装;
-如果涂油,必须是干燥态
1、生皮制宠物咬胶(无其他动物源性成分):信用合同(CCI)需注明产品是干燥的并且不包含其他动物产品或副产品成分。(低等级风险)
2、干燥猪耳、猪尾和干燥牛耳类:官方主管部门出具证书,证明产品经过了温度至少70度,时间至少22小时的热处理。(中等级风险)
3、宠物咬胶用干燥牛鞭和牛蹄类:
牛蹄类:官方主管部门出具证书,证明产品经过了温度至少140度,时间至少2小时的热处理。(中等级风险)
牛鞭类:官方主管部门出具证书,证明产品经过了温度至少90度,时间至少5小时的热处理。(中等级风险)
以上产品如使用其他处理程序必须经CFIA总部进行评估。
(二)工业制宠物食品
1、含动物副产品成分的加工罐装或袋装工业制宠物食品(骨粉、肉粉、血粉、屠宰动物脂肪、胶类、肉、不可使用肉产品)
对来自CFIA界定的疯牛病2类和3类国家的上述产品,申请企业必须完成和提供有答卷(略),出口国申请企业必须经过CFIA的现场考核。如果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和其原料供应商在出口和加工过程中使用、贮存或加工了牛特殊风险物质,和/或非CFIA界定的一类国家反刍动物源性蛋白,该加工企业将不能被批准。
2、除罐装外其他包装的工业制宠物食品(干制)
对来自CFIA界定的疯牛病2类和3类国家的上述产品,申请企业必须完成和提供有答卷(略),出口国申请企业必须经过CFIA的现场考核。如果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和其原料供应商在出口和加工过程中使用、贮存或加工了牛特殊风险物质,和/或非CFIA界定的一类国家反刍动物源性蛋白,该加工企业将不能被批准。
(三)植物源性产品
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的有终包装的作为宠物食品、鸟类饲料或作为原料的产品,均不受限制。
(质检动函[2008]38号 200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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