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人事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2005〕15号文,要求福建、内蒙古、黑龙江、江苏、云南等五省区质检机构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按照文件设计,改革完成后,五省区的检验检疫系统中从事法制、检务、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食品检验、认证监管等执法相关工作的公务员,将被聘为一至七级检验检疫官。同样,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中从事法规、标准化、计量等业务工作的公务员,将被评为一至七级质量技术监督官。新制度明确了7个职位序列的职责,职位序列使工作变得像一条产品“流水线”。 五省区“两官”试点的推进,表明我国公务员实施分类管理走向专业化的步伐在加快。(http://www.fjciq.gov 2005-11-03 09: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