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总局印发质检人函[2005]226号文,明确今后职称评聘中对职称外语的要求。
自2005年度起,申报中级职称评审,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不作要求;委托地方评审的系列(专业),职称外语按地方规定办理。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相应等级合格证书仍然有效。对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和合格证书不作有效期限要求。
七种情况下可免试职称外语:任现职以来经组织批准出国留学或进修连续时间一年以上,或参加托福考试成绩达到550分以上,或参加雅思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或参加总局举办的质检系统英语高级强化班经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语专业毕业(评审翻译系列或有关专业技术职务有第二外语要求的除外),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取得 BFT高级合格证书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取得BFT中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取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取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职称评审。(http://www.fjciq.gov 2005-11-04 08:3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