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值班工作制度
(闽检办[2004]234号)
为了保证政令畅通、政务正常运行,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对值班工作规定如下:
一、值班制度及管理
(一)局机关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值班工作的安排和管理。
二、值班人员
(一)值班人员为局机关全体干部。日常值班安排两班两人,即8时至18时、18时至次日8时。节日值班安排三班三人,即8时至13时、13时至18时、18时至次日8时。
(二)门卫值班人员为聘请的保安人员,分西门、前厅、后厅三个岗位,每日两班两人。
(三)值班(包括门卫值班)带班人员由局机关处级干部轮流担任,每人一周。节日期间由局领导总带班。
三、值班职责
(一)带班领导职责
1.督查值班工作情况,与值班干部保持联系,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2.及时处理非办公时间紧急、重要、突发事项及检验检疫业务。
3.做好带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4.负责当周上班时对局内情况的巡视,维持正常秩序,对局门口、大厅及楼道的安全保卫、卫生等进行督促检查。若发生紧急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好有关文字记录。
(二)值班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2. 做好上级指示,下级报告及平级机关的电话、传真及其它要事的记录;
3.确保通讯设施的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协助处理;
4.协助领导及有关部门处理非办公时间的紧急、突发事项和检验检疫业务;
5.主动与执勤人员联络,共同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6.爱护值班室的各种设备,如有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服务中心并督促其及时维修或更换。
7.保持值班室环境的整洁卫生。
四、其它事项
(一)值班室设在17楼,总值班室电话87065000,温泉派出所电话87824213、87823639。
(二)办公室传真机每天24小时处于自动接收状态,有紧急公文时,由值班室通知办公室人员及时处理。
(三)值日班人员午餐、值晚班人员晚餐由服务中心提供。
(四)值班人员应严守值班纪律,勿将无关人员带至值班室闲聊、看电视等。
(五)凌晨1时以后值班人员因故需前往大楼其它地点,应事先与消控中心联系,待撤销有关报警系统后方可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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