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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验检疫局认真贯彻落实李长江局长在今年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魏传忠副局长在全国检验检疫通关业务工作会议上关于推行“三位一体”执法责任追究体系的要求,积极推行“三位一体”综合行政管理体系。一是发挥导向作用。将推行“三位一体”综合行政管理体系列入全局2008年工作要点,多次在局长办公会上进行研究,组织人员到北京检验检疫局考察学习,争取在该项工作中争先创优。二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抽调有关人员,专门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和分解任务。三是广泛动员、集聚智慧。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从贯彻总局工作部署、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推行该项工作是适应新形势的客观需要。在全局系统內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力争使实施方案更科学合理,更具可操作性。四是结合实际、打造特色。在学习借鉴北京局成功经验的同时,传承本局长期积累的绩效管理经验、试点检验检疫官制度的经验以及建立健全执法依据电子和物理平台等成功做法,制定“三位一体”推行工作方案。同时,积极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有机结合,在梳理执法依据、确定执法责任方面与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结合进行,在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方面与绩效考评工作结合进行,在执法责任追究方面与能级管理结合进行,努力构建具有福建局特色的综合行政管理体系和以“三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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