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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局网站公众留言、公众邮件、投诉举报、民意调查办理工作规范
2008年08月20日
 

福建局网站公众留言、公众邮件、投诉举报、民意调查栏目是福建局面向广大社会公众的一个重要窗口,在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福建局网站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和沟通,提高福建局公共服务水平,现对福建局网站公众留言、公众邮件、投诉举报、民意调查的处理程序规范如下:

一、公众留言、公众邮件办理工作规范

(一)各单位各部门已回复过的同类留言和邮件或已形成统一回复口径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直接回复。

(二)各单位各部门无现成答复口径的咨询类留言和邮件,应在职能范围内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回复。特殊情况可先作初步答复,再后续跟进作最终答复,最终答复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对于有参考价值的评价类公众留言、公众邮件,如表扬、批评、建议、呼吁等,福建局办公室以一定方式,分别转送相关部门参阅,转阅单位、部门要认真对待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公众留言、公众邮件办理的时限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对公众留言、公众邮件进行答复、转送,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

  (二)福建局各处室要形成公众留言、公众邮件回复的规范程序和统一口径,并派专人负责。

  (三)对公众留言3个工作日未回复的,由福建局办公室以《公众留言、公众邮件逾期未办理通知单》形式告知办理部门主要领导;再经过2个工作日仍未回复,福建局办公室填写《公众留言、公众邮件逾期未办理情况呈报单》(见附件2)报福建局领导,并留存作为日常绩效考评扣分依据。

  三、公众留言、公众邮件的利用方式

  (一)日报:对于特别重要的留言,包括表扬、批评、意见、建议、呼吁等,福建局办公室随时以《政府网站重要公众留言快报》的方式报福建局领导。

  (二)周报:福建局办公室每周综合上周内公众留言中对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有代表性的批评和表扬等重要留言,整理形成《政府网站公众留言每周摘报》,报福建局领导参阅。在信息量较小的情况下,可以暂停周报。

  (三)月报:福建局办公室每月对上月的留言情况进行综合统计,撰写每月情况分析报告,供福建局领导和各部门参阅。在信息量较小的情况下,可以合月统计综合。

四、投诉举报工作规范

(一)福建局监察室负责受理对福建检验检疫局系统检验检疫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廉政投诉。

(二)福建局稽查处负责受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的检举和案件举报。

 () 福建局稽查处、监察室要制定本部门规范的网站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和办法,并派专人负责。

五、民意调查工作规范

(一)福建局办公室负责征集和安排民意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福建局各单位各部门将本单位本部门民意调查的主题、主要内容、调查期限报送福建局办公室,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以一定方式发布。

(三)福建局信息中心负责提供网站民意调查栏目技术支持和保障服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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