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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2007年12月27日
 

进出境邮寄物检验检疫须知

一、检验检疫机构对邮寄物、快件进行检验检疫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其相关条例和实施细则制定的《进出境邮寄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为邮寄物和快件检验检疫的法律规范,两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入境快件、邮寄物的检验检疫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入境快件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应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邮寄物,未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邮政部门及快件运营人不得运递。

二、快件运营人经营入出境快件应办理哪些检验检疫手续?
快件运营人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 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 海关核发的《出入境快件运营人登记备案证书
(四) 检验检疫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三、国家禁止邮寄入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有哪些?
国家禁止邮寄入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有以下类别:
类别 名称
动物 鸡、鸭、鹅、锦鸡、猫头鹰、鸽、鹌鹑、鸟、兔、大白鼠、小鼠、豚鼠、松鼠、花鼠、蛙、蛇、龟、鳖、蜥蜴、鳄、蚯蚓、蜗牛、鱼虾、蟹、猴、穿山甲、猞猁、蜂蜜、蚕等。    
动物产品 精液、胚胎、受精卵、蚕卵、生肉类、腊肉、香肠、火腿、腌肉、熏肉、蛋、水生动物产品、鲜奶、奶酪、黄油、奶油、乳清粉、皮张、鬃毛类、蹄骨角类、血液、血粉、油脂类、脏器等。 
其他检疫物 菌种、毒种、虫种、细胞、血清、动物标本、动物尸体、动物废弃物以及可能被病原体污染的物品。
注:通过携带或邮寄方式进境的动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过国家动植物检疫关特许批准的,并具有输出国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不受此名录的限制。

四、邮寄哪些邮寄物进境需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邮寄进境植物种子、苗木及其繁殖材料,收件人须事先按规定向省级及以上农业或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的,收件人应向进境口岸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补办检疫审批手续。邮寄进境植物产品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收件人须事先向国家质检总局或经其授权的进境口岸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邮寄粮谷类、薯类、豆类、植物栽培介质、植物源性饲料等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进境,收件人须事先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邮寄活动物、明胶、蚕茧、动物源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饲料涌入轻粉、鱼粉、肉粉、肉骨粉、含动物成分的有机肥料等动物、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进境,收件人须事先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因科研、教学等特殊需要,需邮寄进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所列禁止进境物的,收件人须事先按有关规定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办理特许检疫审批手续。
    邮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以外的动物产品,收件人须事先向国家质检总局或经其授权的进境口岸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邮寄物属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收件人或寄件人须向进出境口岸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接受检疫。

五、何种情况下进境邮寄物由检验检疫机关作退回或销毁处理?销毁方式有哪些?
进境邮寄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检验检疫机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一)未按规定办理检疫审批或未按检疫审批的规定执行的;
  (二)单证不全的;
  (三)经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方法处理的;
  (四)其他需作退回或销毁处理的。
销毁方式为焚毁或深埋。

六、检验检疫机构须进一步检疫的进境邮寄物应办理哪些手续,封存期限是多长?
检验检疫机构需作进一步检疫的进境邮寄物,由检验检疫机构同邮政机构办理交接手续后予以封存,并通知收件人。封存期一般不得超过45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告知邮政机构及收件人。邮寄物在检验检疫机构查验和封存期间发生部分或全部丢失,或因非工作需要发生损毁的,由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赔偿或处理。

七、邮寄出入境医用特殊物品应办理什么检疫手续?
任何单位或个人携带、邮寄、运输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含港、澳、台地区),须提前到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办理准出入境证明,持准出入境证明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办《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携带、邮寄、运输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时,检验检疫机构凭《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受理报检,经检验检疫后,发给《出/入境货物通关单》。

八、 出入境快件运营人在入境快件抵境或出境快件离境时应何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入境快件到达海关监管区时,快件运营人应及时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出境快件在其运输工具离境4小时前,快件运营人应向离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

九、邮寄物、快件检验检疫收费依据及标准是什么?
    邮寄物、快件检验检疫收费依据为《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邮包每件三元、通关单每单六元,实验室检查及检验按实际发生项目计费。

十、邮寄物的木质包装有何要求?
答:邮寄物的木质包装(包括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邮寄物的木质材料)一般应经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经检验检疫机构现场检疫合格方准予进境;检疫不合格的,须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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