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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局作出建局以来首份行政复议决定书
2008年07月03日
7月2日,福建局作出了“三检合一”成立福建局以来的首份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维持了福州局对某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今年5月份,福州局辖区某企业因不服福州局对其进境木质包装申报不符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向福建局提起行政复议。福建局立案后,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审查,认定福州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量罚合理,决定予以依法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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