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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验检疫局大力支持陆地港开辟服务内陆周边地区发展对外开放的综合通道,形成海西绿色腹地物流集散中心,先行先试出台多项措施支持陆地港对外开放,赋予陆地港海港口岸功能:
一是对进出陆地港的货物,经福建检验检疫具核准,可以一次报检、分批核放,并实现“一次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通关放行”。
二是对从海港口岸入境的货物,在完成必要的检疫处理后,可直接转运至陆地港实施开箱查验。
三是对陆地港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辖区内生产加工的出口货物,自陆地港报关出境的,由陆地港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签发通关单,海港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查验。
四是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换证凭单(或换证凭条)从陆地港报关出境的货物,陆地港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按查验比例开箱验货,合格后予以换单放行,海港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查验。
五是对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出口货物,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通关单转入陆地港报关出境的,陆地港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查验,验证通关单后即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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