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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 福建检验检疫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漳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的工作意见
2008年02月03日
 

    今年来,海峡两岸关系出现新变化。国家“两部一办”在1997年批准福州、漳州建立首批“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的基础上,将实验区扩大到福建全省,建立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漳州市人民政府与福建检验检疫局经过研究协商,就充分发挥漳州市的先行优势,促进和推动漳州在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中有新作为达成共识,决定建立紧密工作联系机制,加强协作配合,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漳台农业合作与交流向纵深发展,并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内容
   (一)成立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漳台农业合作与交流领导小组。
    漳州市人民政府和福建检验检疫局各自成立“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漳台农业合作与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漳州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和福建检验检疫局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福建检验检疫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漳州检验检疫局、东山检验检疫局相关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为:充分发挥漳州市人民政府和福建检验检疫局各自的职能优势,加强协作,积极研究和推动解决漳州市在开展漳台农业合作与交流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支持和促进漳台农业合作向纵深发展。
    领导小组每年以联席会议的方式,就落实本工作意见的精神及有关问题进行研究沟通,并以会议纪要等方式推动有关工作的落实。
    领导小组在市政府和福建检验检疫局设立联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福建检验检疫局联络办设在福建检验检疫局动植处,指定漳州检验检疫局负责汇总漳州局和东山局辖区的有关工作;市政府联络办设在市政府办。日常的工作联系机制由各自联络办公室加强经常性的沟通与协作,督促会议纪要确定的工作落实,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
   (二)漳州市人民政府在进一步推动漳台农业合作与交流方面的工作重点。
    1、积极打造海峡西岸优质食品供应基地和对台农业合作基地。利用国家有关部委批准我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由福州、漳州扩展到全省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漳州实验区的示范、辐射作用,围绕市委提出“发挥对台、港口和农业优势,打造两岸经贸合作、新兴制造业和优质食品供应基地,构建生态工贸港口城市”的发展目标定位,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加大两岸农业产业合作与交流,以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为切入点,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繁荣与发展。
    2、促进和推动漳州在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有新作为。一是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引进台湾和世界农业先进技术、优良品种、管理模式和营销方式,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促进漳州农业品种的更新换代和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推动农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二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外向型农业发展。针对两岸经贸合作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加快引进台湾资金与技术密集型农产品加工项目,推动漳州农产品向高新技术、精深加工发展,解决漳州农产品品质、产品包装、加工等方面的技术问题,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积极打造优质食品加工基地,培育和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使之上档次、成规模,并发挥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提升质量水平,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把漳州建成吸纳台湾农业外移基地、部分鲜活农产品供应基地、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基地。三是加强港口建设,进一步发挥漳州港对台试点直航港口优势,发展集码头仓储、配送、联运和展示交易为一体的现代化物流园区,力促漳州港成为台湾农产品进入大陆市场的集散地和中转站,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3、密切与检验检疫部门的协作,提升漳台农业合作水平。一是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协作,支持和协调解决漳州、东山检验检疫局遇到的问题。二是对漳台农业合作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提出需要检验检疫部门解决的问题。三是加大对检验检疫实验室、口岸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及其检疫处理设施的支持力度,增强对台进出口产品在安全卫生、疫情疫病方面的检测能力、除害处理能力和国境口岸传染病监控与卫生处理能力。四是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农产品源头管理,为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正常出口提供保障。五是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加快对外注册和HACCP、ISO9000体系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六是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台资农业企业的优质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推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创造条件推动海关、检验检疫查验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通关环境。
   (三)福建检验检疫局在进一步促进漳台农业合作与交流方面的工作重点。
    1、密切与漳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协作,为漳台农业合作与经贸活动提供深度服务。一是及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解决在促进漳台农业合作与交流方面遇到的问题。二是为漳州外向型农业合作项目提供技术、信息以及政策咨询服务,跟踪有关项目的引进、落实和发展,支持和促成整个实验区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三是为每年一届的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博会的举办提供主动、便利、快捷的服务。
    2、积极探索适应对台贸易特点的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实行便捷通关。一是对入境植物种苗等繁殖材料实行风险分级管理。对于不需集中种植或隔离检疫的低风险植物种苗,实施口岸快检快放;对于需要集中种植或隔离检疫的中风险植物种苗,简化临时隔离场考核手续,隔离期满及时检疫鉴定放行。二是对小额贸易中输台鲜活贝类产品开设“绿色通道”,实行“全天候服务”,采取海域滩涂监测与现场检验检疫相结合的灵活方式,既保证输台水产品质量,又实现快捷通关。三是在台湾没有发生疫情时,对台湾进境船舶按低风险管理,推行电讯检疫,实施“人员等船、船到卸货”的船舶检疫措施。四是对台小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暂缓推行卫生注册,以更好地促进特色农产品出口。五是对需要实施入境检验检疫的货物,实行就近申报。六是凡涉及对台贸易业务,均提供24小时预约、全天候检验检疫服务,随到随报,随报随验,随验随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验放。
    3、主动扶持台资企业有效跨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增强国际竞争力。帮助台资农业企业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积极推行ISO9000、HACCP等认证,及时向企业和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国外最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为企业培训并提供国外技术法规、产品标准、合格评定等咨询服务。大力推行“公司+基地”的源头管理模式和标准化生产,加强生产全过程的有效监控,推进农产品品牌战略,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拓展市场发展空间。
    4、加强检验检疫把关,防止疫情疫病传入。严厉打击从台湾走私入境的冻畜禽产品和动植物种苗,防止疫病疫情传入,保护当地农牧业生产安全、经济发展和人员身体健康。
    二、近期及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建立更加便利漳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的业务联系机制。一是支持漳州设立闽台农产品贸易区。漳州对台农业合作在全省乃至全国一直处于领先地位,特别是漳州港是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对台直航试点港口,金门与厦门“小三通”货轮已在漳州港设立航线,漳州还有6 个台轮停泊点、5家对台小额贸易公司,且口岸联检机构齐备,基本能满足设立闽台农产品贸易区的需要。漳州市政府已争取省政府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扶持,检验检疫部门要支持漳州设立闽台农产品贸易区,并在有关通关上予以特事特办。二是为台湾入境农产品提供优质服务。漳州在全国各地的农产品营销网络健全,流通便捷,要鼓励和扶持漳州农产品营销企业和团体,加强与台湾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对接和沟通,努力把漳州建成台湾水果进入大陆市场的运输和销售集散中心,借助台湾名优水果这个品牌,更多地将漳州市生产的台湾优质水果以及本地的优质农产品运销到全国各地。漳州市政府要根据发展的需要,在有条件的口岸建立进境水果等检疫除害处理设施,为台湾水果顺利输大陆创造更好的条件。检验检疫部门要为台湾农产品从漳州港及对台小额贸易点入境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做好现场检疫和提供各项便捷服务。三是积极支持东山西屿岛省级动植物检验隔离区,申请改作台湾入境动植物种苗检疫隔离区,为更好地引进优质的台湾动植物种苗创造条件,进一步提升东山及漳州本地的植物种质资源水平,推进漳州外向型农业的更快提高。
   (二)扶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市政府要加快实施漳浦县“台湾农民创业园”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国家有关部门专项扶持,鼓励掌握较高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台湾农民前来投资兴业;检验检疫部门在创业园建设中要主动配合,跟踪项目,提前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
   (三)培育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借鉴台湾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先进管理经验,漳州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引导农民做好产供销一条龙的紧密型经济合作组织试点,检验检疫部门指导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抓好出口农产品备案基地建设,做到统一生产技术标准、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品牌标签、统一营销策略,共同推动农民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四)适应对台小额贸易特点,简化检验检疫手续。检验检疫要根据对台贸易点多面广线长,通关时限要求紧的特点,采取灵活、便捷的措施。积极向国家质检总局争取对台小额贸易入境的台湾水果等农产品,不强制要求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放宽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的检验检疫证书要求,即从事公海捕鱼的台湾渔船凭台湾农委会出具的公海自捕许可证,免附检验检疫证书受理报检。
   (五)加强漳台农产品流通检验检疫监管网络建设。建立以漳州港招银港区和东山港区两个口岸为中心,以龙海、漳浦、东山三个县、市为重点,覆盖全市的漳台农产品出入境口岸检验检疫监管网络,严格进境台湾农产品的口岸检疫把关,做好进境台湾种苗的检疫和必要的隔离试种,进境水果检疫监管库的备案和后续监管;对台湾农民创业园和出口台湾农产品的种养、加工实施提前监管、靠前服务,促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和对台农产品出口健康发展。根据检验检疫监管网络建设需要,福建检验检疫局积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加大对台检验检疫工作的支持,增加漳州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设置和行政编制。
    双方一致认为,应紧密结合漳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的实际和出现的新情况,积极落实本工作意见精神和确立的主要任务,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推进具体工作的落实。同时,要不断充实和丰富双方更紧密工作合作的内容,创新合作方式,加大合作力度,为漳台农业合作与交流不断注入新活力,取得新成效,推进漳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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