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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对外贸易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国外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产品出口设置重重障碍,使我国部分产品出口,特别是农产品出口受到严重影响和冲击。漳州是福建省最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地区,受技术壁垒的影响,农产品出口面临严峻的形势。漳州市人民政府和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一致认为,必须加强协作,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应对挑战,建立“应对壁垒”工作机制,认真解决好面临的问题,确保农产品出口渠道畅通。为此,漳州市人民政府与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经过认真研究,制定本工作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如下: 一、漳州市人民政府在促进农产品出口方面应重点抓好的工作 (一)成立漳州市农产品出口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奕斌任组长,市府办副主任苏孝道任副组长,市委农办主任黄德豪、农业局局长康火南、林业局局长黄春曙、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林振太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办公室,苏孝道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府办、市委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外经贸局、口岸办、改革开放办、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广电局、供销社等单位的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漳州农产品出口工作的领导,做好与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促进漳州农产品出口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的衔接,及时沟通,互相配合,实现双方的密切合作,共同促进漳州市农产品出口。 联络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漳州市农产品出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有关农产品出口的措施,提出具体工作方案,从种植养殖基地、农兽药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等各环节抓好工作;做好与福建检验检疫局促进漳州农产品出口领导小组联络办公室的有关具体工作衔接。 (二)加大宣传力度,调整和改变种植养殖模式。 充分利用漳州电视台《农友之窗》、农办、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外经局等部门信息网站等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农残药残危害性、控制农残药残紧迫性以及技术服务、信息交流的宣传指导,提高广大农户、企业主的认识,使控制农残药残成为各方面的自觉行为。要改变目前的“公司+农户”的模式向“公司+基地”的模式转变,努力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三)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管理,加快农业标准化步伐。 要加强对重点出口农产品企业的管理和扶持,以这些企业为龙头,促进其基地建设步伐,推行标准化种植养殖管理,走绿色、有机食品发展之路,推行农业良好作业规范。 (四)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管理,为农产品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由农业、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对农资生产、经销单位进行检查,凡属违禁的农药兽药,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通过检查,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合格的农资采购放心商店。同时公布无公害农产品可使用的农兽药目录。 (五)加大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力度。 农业部门要根据漳州市农产品种植季节及病虫害发生情况,突出重点,制定并落实控制、扑灭植物病虫害的措施,把农药使用的法律法规及注意事项告知企业和农户。要加强合作,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通报疫情信息及采取的措施。 (六)加大对出口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提高检测实力的支持力度。 根据出口农产品的发展趋势,加大对检验检疫部门实验室检测设施设备建设的投资力度,统筹社会检测力量,进行规范化管理,为出口农产品提供安全技术保障。 (七)抓好企业基础性工作,坚持走以质取胜的战略。 提高漳州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引导企业树立“生产经营者应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意识,充分认识质量是企业生命线的重要意义,正确面对产品质量所存在的问题,克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帮助出口农产品生产企业解决好大环境,提高产品质量,使漳州市出口农产品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八)发展和规范农业行业协会,增强抵御国际贸易风险的能力。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现有农业行业的协会进行改革,规范运作机制,明确职能定位,建立健全管理体制,使农业行业协会成为真正的具有生机活力的行业代表、行业自律组织,努力营造相互监督、互相促进、协调一致、共同对外的良好机制,增强抵御国际贸易风险的能力,努力扩大出口份额。 二、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促进漳州农产品出口方面应重点抓好的工作 (一)成立促进漳州农产品出口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助理巡视员倪明昆任组长,漳州局局长陈志荣、福建局动植食处处长黄可辉任副组长,东山局局长陈雯、漳州局副局长陈枝华、福建局动植食处副处长李飞、漳州局副局长辛锡龙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办公室,陈枝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福建局动植食处陈金辉、漳州局张权、张国荣、柯志成、东山局吴泽霖。 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协调有关工作,加强对漳州农产品出口工作的指导;研究促进漳州农产品出口的各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帮助漳州市解决农产品出口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联络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与漳州市农产品出口领导小组联络办公室建立日常联络协调关系,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宣传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政策法规,通报WTO及SPS和TBT的最新要求,转达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促进漳州农产品出口的意见;反映漳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和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福建局关于促进漳州农产品出口的措施,提出相应工作方案;收集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二)加强检验检疫工作,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福建局要组织制定从源头抓出口农产品的具体措施和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在漳州市推广试行。 二是要按照“面向执法,面向市场”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技术保障部门改革,结合漳州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的实际需要,不断增强对蔬菜农残、水产品、畜禽产品的药残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的实力。加强检测人员的培训,研究快速检测方法,进一步提升检测实力和检测速度,以满足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的需要。 三是积极探索检验检疫新模式,加快通关速度。在推行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备案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监督指导,积极探索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创造良好的通关环境,加快出口验放速度。要突出“抓重点”和“重点抓”,实现将工作重点由最终产品的检验检疫把关向源头监控和全过程监控转移,大力实施出口农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建立企业诚信评估体系,形成“把关严格,管理有效,方便进出”的工作新模式。 (三)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福建局要组织力量收集编译整理世界各国有关法规、检测方法、限量标准与信息,供生产企业参阅。及时向漳州有关部门及企业反馈国外的最新技术动态和预警信息,积极协助漳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体系。 (四)加强对生产企业的培训咨询服务。 在出口生产企业大力推行HACCP, IS09000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落实检验检疫监管的有关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卫生质量意识。要定期开展对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实行专职检验员管理制度,保障出口农产品的质量,要支持配合地方农业、海洋与渔业等管理部门,加强对种植养殖户的防虫防病及用药管理的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农户的种植养殖技术和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把好农残药残关。 本工作意见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双方联络办公室制定,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
二○○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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