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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紧密工作联系机制促进泉州扩大出口的工作意见
2008年02月02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与福建省政府签署的《关于建立紧密工作联系机制促进福建扩大出口备忘录》精神(以下简称《备忘录》),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福建国检局”)与泉州市人民政府经过协商研究,就建立紧密工作联系机制,推动泉州对外开放,促进泉州扩大出口等问题达成共识。
    双方一致认为,泉州市经济总量大、外向度高、民营经济活跃,深入贯彻落实《备忘录》精神,对于推动泉州市在更高站位、更高层次、更高平台上实现新的起飞有着重要意义。泉州市外贸出口对泉州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但随着以不合理技术壁垒为主要代表的国际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泉州部分出口产品存在的安全、卫生、环保等质量问题日益显现,部分出口产品出现低质、低价、低效益的不利发展局面,这些都制约了泉州进一步扩大出口。为此,有必要加强福建国检局与泉州市政府的协作,积极引导重点企业和民营中小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加快技术进步,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增强跨越国外技术壁垒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努力扩大出口;同时,应加快泉州检验检疫“大通关”、信息化、检测技术手段和口岸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力推进认证认可和标准化工作,优化泉州外向型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泉州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关于组织机构和工作任务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福建国检局成立“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泉州扩大出口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法综处、检监处、科技处、动植食处、认证处、技术中心和泉州国检局、晋江国检局、福建国检局石狮办事处的负责人组成。泉州市政府成立“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扩大出口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府办、发展计划委、外经贸局、口岸办、财政局、科技局、贸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局、上网办、商会的负责人组成。两个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国检和市县政府各自优势,加强协作,积极研究和推动解决泉州市出口中遇到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贸易壁垒、检验检疫“通关”等方面的问题,并在政策、财力、物力、技术、信息等方面支持和促进泉州扩大出口。
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至两次联席会议,就落实工作意见和支持泉州市扩大出口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沟通,突出重点,每次会议着重解决一至两个实际问题,并以形成工作方案或会议纪要等方式推动有关工作的落实。福建国检局和泉州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经常性的沟通与协作,对涉及泉州市进出口产品和口岸开放等需福建国检局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报批的有关项目,福建国检局将及时予以研究支持;对福建国检局商请泉州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泉州市政府将及时予以研究支持。
    两个领导小组分别在泉州国检局和泉州市政府口岸办设立联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加强日常沟通,做好联席会议议题收集、工作方案起草、会议纪要整理和会后有关事项的督促落实等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两个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协调工作。
   (二)福建国检局在促进泉州扩大出口方面的主要工作
    1.加强泉州地区国检机构的协作。通过加强协调、健全机制,统筹安排实验室、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等,强化泉州国检局、晋江国检局、石狮国检办的片区协作,增强国检机构服务泉州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泉州国检局作为片区中心局,负责汇总片区检验检疫业务情况,向福建国检局和泉州市政府综合报告;牵头建立健全片区协作机制,制定涵盖整个泉州地区的服务企业、加快通关的措施;对福建国检局、泉州市政府部署的有关工作,必要时召集三机构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落实工作。根据泉州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口岸扩大开放需要,福建国检局将继续积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在泉州地区增设必要的国检机构,增加相应编制,进一步健全泉州国检机构网络,方便企业报检和快速通关。当前,在肖厝办全面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安溪国检办边筹建边开展工作。
    2.全面推进泉州检验检疫“大通关”建设。进一步转变传统“批批检”模式,加强风险分析、前期监管、产地把关和生产过程监督,加快泉州地区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的推广步伐,全面提高查验监管水平,提高通关放行效率。大力推广分类管理,帮扶更多的泉州出口企业进入一类企业、“绿色通道”企业行列,帮扶更多的泉州出口产品获得“国家免验产品”待遇。加快泉州国检电子申报、电子监管、电子通关“三电工程”的建设,全面实施出口货物快速核放和进口货物快速查验系统,提高检验检疫信息化水平和通关效率。加快泉州检验检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优先在泉州试点推行企业诚信等级评估及动态管理,增强企业质量自控能力;积极参与泉州信用体系建设和“共铸诚信”活动。通过建立和完善泉州市进出口企业检验检疫信用体系,切实提高进出口企业的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大通关”环境。
    3.加大认证注册和标准化工作力度,促进出口产品的提高质量、增强跨越国外技术壁垒能力。大力推广出口质量许可、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和ISO9000、ISO14000、HACCP等认证。积极推进泉州轻工、鞋类等出口产品的标准化进程,分阶段、分行业、分产品制订实施主要出口产品达标计划,提高泉州出口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的水平。积极收集泉州市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等技术措施,建立数据库,有针对性地加强国外技术壁垒及应对措施的研究,建立通报机制,及时向市县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通报,做好风险预警工作;积极争取和支持国家质检总局对外交涉,力促有关国家和地区解除不合理的技术壁垒;加大对企业质量管理、检测技术等培训的力度,帮助企业提高应对和跨越国外技术壁垒的能力。
    4.大力支持泉州支柱产业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出台专项措施,大力支持泉州地区省市重点项目的签约、落地、建设,提前介入、主动提供有关检验检疫政策的咨询服务,实行优先查验放行措施,将重点项目进口设备等的检验检疫周期融入项目建设周期,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建设和投产。加快石化实验室建设,加大石化专业检验鉴定人才的引进和培训,为福炼一体化工程等重点项目提供全程跟踪把关服务,为泉港石化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检验检疫政策和技术支持。继续加强国家鞋检中心、国家级轻纺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在提高泉州出口轻纺、鞋类产品检测能力、缩短检测周期的同时,积极研发和帮扶企业采用轻纺、鞋类产品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标准,尤其是清洁生产、安全环保的绿色技术和标准,不断提高泉州出口轻纺、鞋类产品的质量和档次,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根据泉州县域经济特点,加大技术投入,大力支持晋江鞋类、石狮服装、安溪茶叶、德化陶瓷、永春芦柑、南安建材、惠安石雕等特色产业项目扩大出口,促进泉州县域经济的发展。
    5.积极推动泉州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合力。加大禁用农兽药的宣传力度,帮扶企业加强对乌龙茶、芦柑、蔬菜、水产等农产品基地农残的源头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基地农兽残和有害重金属污染监测,完善出口农产品基地备案制度,帮助出口企业建立农兽药残检测实验室,提高检测实力,加强安全卫生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从源头上把好农兽药残关。
   (三)泉州市政府与福建国检局建立紧密工作联系机制的主要工作
    1.积极支持国检机构把关服务能力建设。泉州市及下辖各市县政府加强与福建国检局及泉州片区检验检疫机构的沟通协作,加大对国检工作的支持力度,及时研究协调泉州国检局、晋江国检局和福建国检局石狮办事处需要市县政府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并逐步建立健全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国检机构之间的紧密协作机制。加大对检验检疫实验室建设的投入支持力度,每年予以适当资金配套,支持泉州国检实验室加强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反欺诈等方面的检测力量建设。积极支持国检信息化建设,把泉州地区国检“大通关”信息化建设纳入“数字泉州”1118工程建设框架,并予以适当资金配套。通过省政府等渠道,积极向国家质检总局、中编办等部门呼吁进一步理顺泉州地区国检机构布局,适当增加国检行政执法编制,并及时协调落实泉州地区新设国检机构的基础设施及相应开办条件。
    2.积极推进出口企业和产品的认证认可、标准化进程。积极实施“以质兴市”战略,引导和鼓励出口企业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获取ISO9000、ISO14000、HACCP等认证;引导鼓励相关出口企业和产品获取质量许可、国外注册和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大力推进标准化工作,引导和鼓励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等,逐年提高出口企业和产品采标率,推动出口产业升级。鼓励泉州农牧业引进优良动植物品种资源,发展高效种植业和养殖业,并推行农业生产过程与工艺的标准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3.加强农药兽药管理和动植物病虫害科学防治。制定公布无公害和禁用农药兽药目录,定期组织农业、海洋渔业、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开展农药兽药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违禁农药兽药,整顿规范农药兽药市场。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大力开发和推广茶叶、芦柑、蔬菜等农作物的高效低毒生物农药。制定实施主要农作物尤其是茶叶、芦柑、蔬菜病虫害的防控措施和预案,加大病虫害防治和科学施药技术的培训和推广。加大出口蔬菜、茶叶基地的扶持力度,提高基地出口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及时向国检机构通报地方疫情信息和相关防控措施,支持国检机构有针对性地加强出口农产品疫情疫病和农药兽药残留的检验检疫把关。
    4.大力支持检验检疫信用体系建设。将泉州检验检疫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泉州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发展,强化行业、企业自律,推动企业信用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进出口信用环境。支持、帮助检验检疫部门建立数据采集、评估分类、披露和使用等方面信息化处理平台,完善企业信用等级评估体系和相关制度,推动进出口企业检验检疫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对企业信用的管理水平。
    5.加强重点出口产品质量的调查分析,及时提出需要国检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泉州进出口轻工等产品质量、结构和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等的调查分析,以及泉州出口产品受国外技术壁垒影响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需要福建国检部门协调解决的重点问题。积极支持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轻工产品、农产品进出口政策在泉州的实施和在泉州开展的检验检疫改革试点。
    二、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
   (一)加快泉州对外开放口岸的建设 
    福建国检局对泉州市申报空港口岸和泉州港一类口岸扩大开放及开放水域新增作业区等事宜给予积极支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将泉州港作为废料进口指定口岸,促进泉州完善海空口岸开放格局,优化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口岸环境。
    泉州市政府加强对泉州开放空港、海港的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和查验手段的投入建设。加快协调落实泉港(肖厝)国检综合实验楼及宿舍楼、港区检验检疫监管基础设施和晋江机场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及查验手段的建设及相应开办条件,协调落实泉州港后渚、围头港区进口废料检验检疫监管设施,增强国检严把国门、服务泉州发展的能力。
   (二)加快泉州检验检疫实验室的建设
    福建国检局继续加强泉州国检实验室的资源整合和改革发展,实现统一规范管理,增强整体合力;大力支持泉州国检实验室的建设,在人员配备、设备拨补、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形成覆盖泉州、辐射闽南的实验室网络。在继续加强国家鞋检中心、国家级轻纺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在泉州设立国家级茶叶检测重点实验室和陶瓷及矿产品检测区域中心实验室、石油化工检测区域中心实验室等,并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支持。积极研发与泉州重点出口产品相适应的快速检测技术,提高泉州国检实验室专业化水平和综合检测实力。
    泉州市政府大力支持国家级茶叶检测重点实验室、轻纺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和石化重点实验室等的建设,每年在检测设备购置上予以适当资金补助。积极支持泉州国检实验室与科研院所、高校等研究机构和国内外知名实验室等技术机构合作研发快速检测方法、手段,充分发挥泉州科研院所、企业仪器设备和科技人才的作用,促进泉州进出口产品检测力量的提高。将泉州地区国检实验室列为泉州市重点实验室,充分发挥国检实验室的作用,避免重复建设。
   (三)加快泉州检验检疫科技进步
    福建国检局加大对泉州检验检疫科技进步的投入和支持,对涉及轻工产品、农产品有关科研课题立项和经费补助等予以适当倾斜,在成果评奖、人才培养奖励与科技交流、科技成果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
    泉州市政府将进一步支持泉州检验检疫科技进步,并将其纳入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将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及动植物疫病、有毒有害物质快速检测方法纳入每年的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在科研立项、成果评奖、人才培养奖励与科技交流、科技成果推广等方面给予国检局同等优先的政策。
   (四)加快构建泉州电子检验检疫体系和信用体系
    福建国检局将加快在泉州地区实施“国检信息化建设规划”的步伐,在统筹安排信息化建设资金时予以泉州适当倾斜。泉州市政府在充分利用泉州信息化资源的基础上,对泉州电子检验检疫体系的建设予以积极支持,在泉州国检电子申报、电子监管和电子通关“三电工程”的建设上予以适当资金配套。
福建国检局将进一步落实《福建省进出口企业检验检疫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抓紧进出口企业检验检疫信用信息征集系统、信用等级评价系统和信用信息利用系统等三大系统的建设,在泉州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工矿产品生产企业中开展进出口企业检验检疫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工作。泉州市政府将检验检疫体系作为全社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快泉州企业信用网等电子平台的建设,夯实进出口企业检验检疫信用体系建设的信息化基础。
   (五)加快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进程
    福建国检局充分发挥技术、信息优势,大力支持泉州市依法建立政府监控体系和企业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帮扶泉州出口企业加快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更多获取国外注册、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和ISO9000、ISO14000、HACCP等国内外认证。大力推进泉州轻纺、鞋业的标准化进程,有针对性地加强泉州重点出口产品标准的制订工作,给予达标出口产品快速核放待遇并争取总局绿色通道待遇等,加强面向企业的标准信息服务等。大力推广建筑陶瓷、石材等产品放射性检测要求、标准和建筑陶瓷CCC认证,积极推进泉州鞋类、轻纺产品和安溪铁藤制品等的标准化进程。大力拓展原产地标准认证工作,加快“永春芦柑”、“德化陶瓷”、“惠安石雕”等品牌通过原产地标记保护的申报进度,争取泉州有更多的品牌申报通过原产地标记认证。在帮扶泉州寰球鞋服有限公司的冷粘运动鞋获得国家免验资格的基础上,积极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更多泉州出口产品获得免验资格,扶优扶强。
    泉州市政府将进一步鼓励和支持WTO/TBT、SPS研究,积极宣传实施《认证认可条例》,鼓励企业和产品获取国外注册、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和ISO9000、ISO14000、HACCP等认证。加快建立泉州市动植物检疫防范体系和农产品、食品药残监控体系;遵循WTO/TBT、SPS的原则,支持制订实施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产品标准和农兽药残限量标准,并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等,提高泉州出口产品的标准化水平。
    双方强调,各相关工作部门应紧密结合泉州外向型经济发展实际,强化各自职责、强化整体合力,积极贯彻落实《备忘录》精神和本工作意见确立的主要任务,大力推进具体工作措施的实施。同时,要不断充实和丰富双方紧密工作联系机制的内容,创新合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在促进泉州扩大出口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加快泉州“两个率先”步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做出新贡献。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泉州市人民政府

                     二OO四年七月十五日          二OO四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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