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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局电子监管应用工作进展顺利
2008年05月16日
 

福建局电子监管应用工作进展顺利

为实现检验检疫部门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履行把关服务职责,贯彻实施国家扩大出口战略,实现“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目标的重要举措。做为中国电子检验检疫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开发实施出口电子监管系统,目前福建辖区应用出口电子监管系统的企业共978家,占辖区经常有出口业务的企业61.47%。今年1-4月份电子监管放行共放行3.87万批,31.92亿美元,电子监管放行率达到29.51%61.92%。,通过将检验检疫工作前推到出口产品生产环节,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企业产品实施从原料、生产工艺、半成品、成品、包装、仓储、运输等全过程的质量检验把关和监督管理,实时获取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控制的动态信息,既有效监管又快速放行,促进了企业诚信自律和产品质量控制。

视频监控方面,在口岸、通道、特殊监控区、重点敏感企业设置视频监控,实现全天候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强化了职能、优化了手段、深化了模式转变、提高了监管效率。截至目前,福建局已经初步完成了三级监控体系的建设,建成了省局业务数据与视频监控中心及福清局和福州局马尾办视频监控分中心。全局系统共开通31个监控点、135个摄像头;其中,已纳入总局视频监控范围的有21个监控点、85个摄像头,包括设在东山和马尾2个码头的对台小额贸易点、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和“两马”直航旅检通道、莆田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及15家烤鳗企业的监控点、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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