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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拟定福建局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政府采 购、基本建设管理、内部审计等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的贯 彻执行。 2.负责全省系统预、决算的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和批复 下达,指导、监督、检查系统财务管理及预算执行工作。 3.负责统一管理福建局系统资金,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系 统资金的审批或报批。 4.负责管理福建局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工作,监督行政 事业性收费收据使用、保管及核销,指导系统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5.负责局机关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局机关行政经 费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审核办理 经费支出报销事项。 6.负责福建局系统基建项目(含大型修缮项目)立项审核、 申报、批复工作,编制和下达系统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及资金计划, 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基建会计报表。负责组织基建项目的财 务竣工决(结)算工作。 7.负责下达福建局系统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监督、检查系统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及执行采购计划情况。 8.负责福建局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国有资产 的处置申报,资产清查,统计汇总,编制国有资产统计年报等工 作。 9.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督促落实审计意见和审计决 定。 10.监督和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系统内财会 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系统内银行账户开设、撤消和年 审工作;负责系统内着装换装计划等工作。 11.承办总局和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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