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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整治和帮扶并举福建国检局力促海西外经贸科学发展
2008年11月19日
 
      一是大力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实施《“红、黑名单”企业评定管理办法》和《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将32家和14家企业分别纳入首批信用“红名单”和“黑名单”,查办31批出口水产品“飞单”系列案。二是先行先试出口工业品诚信监管方式。在日常监管合格的基础上,对日常报检出口产品凭企业的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声明直接放行,必要时抽取产品进行符合性验证,首批41家企业已通过审核并对外公布。三是靠前服务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出台《支持福炼一体化项目建设八项措施》和《支持龙工(福建)铸锻进口项目的八项措施》,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四是扶持出口产业区域集群健康发展。针对莆田、晋江的鞋业,福州、泉州的服装和塑料餐厨具,福安的电机、福州和福清的信息产品等出口产业集中发展态势,强化条块协作,推行“产区政府负责、企业严把质量、检验检疫监管、相关部门齐抓、行业协会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的区域化监管模式,辖区出口产品被国外通报频次明显降低。五是帮扶出口龙头企业打造品牌。帮助长乐聚泉公司创立自有品牌,连续两年烤鳗出口突破3500吨,居全国前列;指导福清隆翔公司创建“海侍”品牌,单价比同类产品高出5%;帮扶福清阳光公司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光阳”系列蛋品出口量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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