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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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介绍
  食品监管处
  主要职能:与总局食品安全局职能相对应。负责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承办职责范围内授权的进口食品、化妆品的检疫审批、管理,收集、分析和通报国内外相关信息,组织开展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质量事故调查。
  主要职责:
  (一)拟定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制订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收集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卫生质量信息,组织开展相关食品、化妆品的风险分析评估,制订应急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承办职责范围内授权的进口食品、化妆品的检疫审批、管理。
  (六)承办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养殖场、种植场备案审批、管理。
  (七)制订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分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组织对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卫生质量事故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九)制定相关专业的科研计划,组织相关技术交流、培训和技术指导。
  (十)负责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进口肉类、指定加工企业和仓库的考核、审批。
  (十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科室
 

 

1、综合科主要职责

1)负责本处业务综合、协调;相关业务信息汇总、分析和报送;拟定工作计划、总结。

2)负责本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的制订与修改,实施日常考勤。

3)负责本处文件资料接收、传送及存档,督办相关业务科室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4)负责本处绩效考评管理。

5)负责本处办公设备请购,设备建档、使用管理。

6)负责组织开展本处工作质量监督、稽查。

7)负责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和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其它事宜。

2、动物源性食品科主要职责

1)拟定分管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规划、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分管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监督管理。

3)组织进口肉类、指定加工企业和仓库的考核、审批。

4)开展分管进出口食品的风险分析,收集、分析和通报国内外相关信息,制订应急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5)承办授权的分管进口动物源性食品的检疫审批。

6)承办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养殖场备案审批、管理。

7)制订分管食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8)组织制订分管食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计划。

9)制定相关专业的科研计划,组织相关技术交

流、培训和技术指导。

10)组织对分管进出口食品质量事故查处,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流通领域检查。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3、植物源性食品科主要职责

1)拟定分管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规划、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分管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监督管理。

3)开展分管进出口食品的风险分析,收集、分析和通报国内外相关信息,制订应急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4)承办授权的分管进境植物源性食品的检疫审批。

5)承办出口植物源性食品种植场备案审批、管理。

6)制订分管食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7)组织制订分管食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计划。

8)制定相关专业的科研计划,组织相关技术交

流、培训和技术指导。

9)组织对分管进出口食品质量事故查处,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流通领域检查。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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