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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将建立乳制品原材料进厂检验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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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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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关于监督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意见》,要求各地质检部门建立原材料和半成品进厂检验制度,所有原材料和半成品进厂时,必须有供应方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或者验收检验报告;要求各地质检部门监督企业建立原材料、半成品进厂台账,谁检验、谁验收、谁负责、检验时间、批次等要有原始记录;要求各地质检部门建立生产过程质量责任制度,建立出厂产品检验制度,建立检验检测制度,监督有条件的企业配置能够检测三聚氰胺的设备,配备专业人员,监督没有检测设备和能力的企业,与有能力的检测机构建立固定的检测三聚氰胺的委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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