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是推行“一对一”备案模式。引导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将生产线向种植养殖源头延伸,与种植养殖基地建立稳定的“一对一”配套关系。二是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模式。通过规范养殖户药物使用管理、定期进行养殖水域监测、推广安全健康养殖模式、帮助养殖户培训养殖技术、加强鳗病防治等措施,保障更多的养殖原料符合进口国要求。三是推行整片养殖区域备案新模式。坚持“政府主导,检验检疫引领,部门联动,行业协会协调,龙头企业带动,全社会行动,产业化经营,规模化种植养殖”的原则,在福清市、光泽县和宁德市蕉城区分别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禽肉产品、大黄鱼“出口食品安全示范区”,从源头上解决农业化学品污染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