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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质检总局检查组对福建国检局辖区植物源性食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工作进行了检查并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需要改进的问题。对此,福建国检局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完善植物源性食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体系:一是调整完善辖区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计划。各单位结合辖区实际和日常残留普查工作,调整年度残留监控计划,建立阳性样品追踪制度、残留监控结果应用机制。二是确保抽送样的代表性和时效性。抽样时确保抽取样品覆盖辖区各类型产品的备案基地,以体现辖区整体用药管理状况;采集样品时尽可能根据产品特性,合理分产季、分阶段、分不同地块抽取,及时送监测实验室;对于抽取半成品、成品样品的,确保提供准确有效溯源信息。三是做好阳性结果与不合格结果的追踪处理。制定出口植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阳性结果系列表格规范追踪体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存在隐患在源头得以解决。四是提升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结果应用水平。建立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案例追踪档案,将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工作与日常出口食品检验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充分运用监控数据指导出口检验检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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