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食品监管 >> 业务动态 >> 福建检验检疫局采取四条措施确保进口食用油质量安全 |
|
 |
| 福建检验检疫局采取四条措施确保进口食用油质量安全 |
|
| 2008年06月12日 |
|
| |
一是加强对装载食用油船舶检疫查验力度,防止用非食品装运船舶运载食品。二是对船舶上一航次运载货物进行核查,对洗舱方法和干燥措施进行核实,严防船舱被有害有毒物质污染。三是按有关标准要求进行规范抽样,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四是加强对棕榈油品质和安全卫生项目的检验,未经检验检疫合格,不得转运和加工使用。今年1-5月,仅莆田口岸就进口棕榈液油3批次、6500吨、69.1万美元,分别来自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去年同期未进口该货物。
|
|
| |
|
【关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