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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基地备案监管模式遭遇四个难题
2008年06月06日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对所有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包括蔬菜、茶叶、食用菌等10类产品)种植基地实施备案管理;5月31日前,有关生产加工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将基地备案的申请、考核和日常监管相关材料移交给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11月31日前,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完成基地备案资格复核、证书更换工作;获准备案的基地由其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日常监管。
  根据新要求,福建检验检疫局需要向其他辖区移交87个、4.4万亩基地,接收其他辖区20多万亩蔬菜、食用菌、茶叶基地的备案和监管工作,辖区內将有172个、13.4万亩基地在分支机构间转换。据福建检验检疫局调研,在转变基地备案监管模式过程中存在四个难题:
  一是接收难的问题。备案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因在原有管理资源基础上需承担更多的原料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而在接收态度上都有所保留,短期内很可能造成基地无法及时转换、监管不到位或衔接不上、库存原料无法及时处置等问题。
  二是资源不足的问题。出口植物源性食品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出口便捷的沿海地区,而大部分植物源性食品的原料由于土地资源、种植周期、成本等问题,集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备案监管人员和检测资源的分布不均,将严重影响基地监管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部分地区检验检疫资源不足的问题将更为凸显。
  三是协调难的问题。此次备案基地转换涉及植物源性食品出口企业、备案基地诸多利益及检验检疫机构之间职责调整问题,尤其是出口企业利益与有关检验检疫机构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问题,内外协调工作量与难度陡然加大,特别是直属局之间的协调难度更大。
  四是后续监管难的问题。由于前期各地检验检疫机构特别是不同直属局之间对备案基地监管力度与方式不同,近期出口企业和备案基地与备案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的协作配合,备案基地所在地与出口企业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的协调沟通、管理,都需要重新调整适应。衔接期间,难免存在企业管理不到位、检验检疫监管一时难以到位等问题,亟需完善后续监管工作机制。
  为此,福建检验检疫局积极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及时进行宣传。立即将相关信息通报企业,要求企业按照新要求尽快做好备案申请和对基地的规范。二是统一移交模式。成立植物源性食品备案基地移交工作小组,开展专题业务调研,制定基地移交工作方案、作业指导书和基地考核监管细则,统一规范全局基地移交模式,确保基地移交转换工作有序有效进行。三是加强横向协作。采取走出去、迎进来的方式,与浙江、厦门等直属局召开基地移交工作研讨会,建立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与出口加工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的移交和信息沟通、联系机制,建立基地、产地联合监管模式。四是强化检测支撑。充分利用各级检测资源,强化实验室互补作用,依据基地本底和申报用药情况,对原料展开有针对性的检测。五是举办专题培训。在对辖区植物源性食品一线监管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基地备案新要求和调研发现的新问题,举办专题培训,统一目光、规范做法、解决问题,统一供货证明格式,切实加强植物源性备案基地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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