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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从四个方面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视检查
2008年04月18日
 
  根据日本厚生省发布的《2008年度进口食品监视指导计划》,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日本将对进口畜产食品、水产食品、农产食品及其加工品、饮料、添加剂,其它食品及容器包装等实施全面监视检查,计划抽样79800件,监视检查项目包括农兽药残留、添加剂、霉菌毒素、微生物、转基因成分以及放射性物质等。
  与上年度比较,2008年度日方强化了对进口食品的监视检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监视检查计划抽样数量从约7万件增至约8万件,农药残留的检查项目扩充至512项,并规定每次检查100项,每2个月轮换1次,事先不公开检查项目。二是加强对进口商的指导,要求进口商强化对进口食品生产过程的事前监管和进口前的申报管理。三是强化对农药残留“命令检查”对象的食品,屡次违规进口商进口的食品,以及器具、容器包装、玩具等持续进口商品的监视检查。四是在监视检查中发现问题时,对同一商品进口批数的监视检查频率提升至30%,为期1年;被查出违规的进口商,如果继续从同一出口商进口商品,有义务在通关前对违规的农药做自主检测,为期1年。
  统计表明,日本食品的自给率仅为40%,大部分需要进口。但是,日本也是对进口食品检查管制最严的国家之一,不仅检查项目和要求繁多,而且调整变化很快。因此,输日食品生产企业应加强对日本相关法规标准的收集、研究和应对工作,保证产品符合日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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