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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局首次行政处罚复议案件,总局维持原处罚决定
2008年02月01日
 
  接质检总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电话通知,经质检总局行政复议委员会研究,决定维持福建局2007年5月11日对辖区三家公司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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