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侵权酒类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酒类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明局结合辖区实际,利用四个举措深入开展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协作。5月16日,我局在对辖区进口酒类进行质量分析的基础上,选取1家重点进口商开展专项检查,查阅其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并向企业发放检验检疫宣传材料,经查该进口商进口记录齐全,销售记录完好。6月2日-3日,三明局联合三明市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开展进口酒类市场检查,对市区7家主要超市、大型酒类批发店进口酒类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18瓶没有中文标识的进口葡萄酒,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并要求没有卫生证书的进口酒类商店限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是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按时做好专项行动报表报送工作,深入挖掘并收集专项行动有关素材,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分发材料、下厂检验同步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三是充分发挥“12365”平台作用。发挥与三明市质监局共建、共享、共用的“12365”举报投诉热线作用,收集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信息,认真分析,及时处理。
四是研究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工作成功经验,形成进一步推动打击侵权假冒酒类产品工作长效机制,实现打击侵权假冒酒类产品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加强与地方联系,强化部门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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